禁捕期内“照捕不误”

 

编 号: 36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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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下午,在金华市区飘萍路258号一家小店前,店主黄坚民正在动手剖蛇,一条是蕲蛇,一条是眼镜蛇。两条蛇都不少于60厘米长。黄坚民称,这两条蛇是野生的,用来制作药酒,卖给顾客。记者看到,这瓶药酒价值961元钱。根据有关规定,每年3月10日至9月10日是野生动物的繁殖生长期,也是禁捕期。昨天,市林业局还在检查,禁止野生蛇进行市场交易。

    本报记者 吴彰义 池瑞辉 王偲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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