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牟野味暴利照样赚钱
近期,本报刊发多篇有关保护野生动物的报道,引起较大社会反响。
在部分食客眼中,禾花雀是相当肥美的食物。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不少东莞人对禾花雀趋之若鹜。那时候,每到金秋十月,水乡片一带大小餐馆,几乎都在卖禾花雀,价格也比现在便宜不少。有时候,去中堂和道滘的道路经常被挤得水泄不通,因为很多人都想去一尝传说中的“天上人参”。
南方日报讯 (见习记者/龚名扬 记者/李书龙)连日来,由本报东莞办事处和市文明办、市林业局、东莞阳光网联合发起的“拒食受保护野生动物,争做文明市民”活动引起社会普遍关注,东莞市餐饮行业协会会长黎平(如右图,龚名扬摄)在接受南方日报专访时说,该协会支持并响应“拒食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争做文明市民”的倡议。
野生动物确实能给餐馆带来非法暴利
南方日报:像禾花雀这类受保护野生动物,如果上了餐桌,能够为餐饮企业带来多大利润?
黎平:答案是肯定的。我们甚至可以说,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可以让餐饮企业经营者获得暴利。以禾花雀为例,餐饮企业拿货的时候可能是十多元一只,但到了餐桌上,就可以卖几十元一只,利润空间很大。至于金钱龟、穿山甲之类,那就更不用说了。因此,一些酒楼食肆在利润驱使下,不惜违法烹饪、出售受保护的野生动物。
我们认为,以这种方式获取的利润是灰色的,是不合法的。国家在酒楼食肆禁售受保护野生动物方面,有严格的规定,对违规者的处罚十分严厉。
南方日报:受保护野生动物在餐饮行业的产业链中,是不可或缺的吗?
黎平:我认为不是。早在2003年,我们银丰花园粥城就通过本地媒体向全社会发表过公告,明确声明拒绝出售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其中也包括禾花雀。
这些年来,虽然我们没有出售过野生动物,没有谋取非法暴利,但我们的实践也证明,只要妥善经营管理,即使没有灰色收入,企业同样可以取得很好的效益。
进入新世纪后,捕食禾花雀活动转入地下
南方日报:您对部分东莞人食用禾花雀的习俗有多少了解?
黎平:禾花雀学名黄胸鹀,作为一种候鸟,每年飞经岭南地区时恰逢稻花扬穗的季节,在短暂逗留的几天内,会吞食稻谷来补充能量,将其转化为脂肪。
在部分食客眼中,禾花雀是相当肥美的食物。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不少东莞人对禾花雀趋之若鹜。那时候,每到金秋十月,水乡片一带大小餐馆,几乎都在卖禾花雀,价格也比现在便宜不少。有时候,去中堂和道滘的路经常被挤得水泄不通,因为很多人都想去一尝传说中的“天上人参”。
直至2000年,国家林业局将黄胸鹀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禾花雀的捕杀、烹饪和食用,才逐渐从地上转入地下。
拒食受保护野生动物,餐馆和顾客都有责任
南方日报:目前,东莞人对食用野生动物的需求量大吗?在食用野生动物这个问题上,您认为餐饮企业和消费者谁的责任更大?
黎平:作为一名餐饮企业经营者,据我所知,来我们酒楼消费的大多数顾客,点的都是我们的常规菜,其他酒楼的情况也差不多,只有极少数的顾客会要求餐馆提供野生动物菜式。这是少部分人的特殊需求,在我们这里,自然无法满足他们的要求。
在食用野生动物的问题上,我觉得餐馆和食客双方都有责任,但消费者的责任应该更大一些。假如大家都不吃,那酒楼食肆也不会去冒这个风险了。有需求才有市场。
南方日报:在相应“拒食受保护野生动物,争做文明市民”倡议方面,餐饮企业应该怎么做?餐饮行业协会能起到什么作用?
黎平:我们认为,一方面,餐饮企业应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拒绝出售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另一方面,餐饮企业的经营者,应进一步提高觉悟,要有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对整个人类社会的意义。
东莞市餐饮行业协会是在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推动下成立的民间组织,我们协会支持并响应“拒食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争做文明市民”的倡议。我们将利用网站和会员交流的机会,对该倡议进行推广,以促进行业规范和行业自律。
市餐饮行业协会呼吁会员企业与消费者:拒食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从自身做起,为东莞的文明城市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